服務項目
SIIR
經濟部商業發展署
服務業創新研發計畫
具備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
非外國營利事業在臺設立之公司企業機構
非銀行拒絕往來戶
每企業代表限申請1組1案
個別創新
(每案每年)
150萬
合作創新
(至少3家企業聯合申請)
(每案每年)
(每案每年)
800萬
SBIR
經濟部中小及新創企業署
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
國內符合「中小企業認定標準」依法登記成立公司
非外國營利事業在台設立之分公司、陸資企業
5年內曾有執行政府計畫無重大違約紀錄
3 年內未欠繳應納稅捐
個別申請
(每年每案上限)
500萬
自提式聯盟
(3家以上)
(每年每案上限)
(每年每案上限)
2500萬
經濟部產業發展署
碳及智慧化升級轉型補助
國內依法登記公司,以製造業為限,具工廠登記,中心廠經常僱用員工 10 人以上
不得有陸資投資
非銀行拒絕往來戶
申請並獲補助之計畫以1案為限
9人以下製造業
(每案補助上限)
300萬
10人以上製造業
(每案補助上限)
500萬